又一只独角兽。

闲的没事儿喜欢写写条你文学

【郑在玹/董思成x你】有情人

*郑在玹x你 董思成x你

*校园故事

*郑在玹比较多,董思成在后半段

*5k+

*真的有点青春疼痛的暗恋文学和治愈恋爱

*BGM-《No Longer》《Bye My First》

 

一、没拥有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人们都说,悲伤的日子就会联想到秋天,瑟瑟秋风和堆堆黄叶,虽然有蔬果成熟,但仍避免不了的是万物苍凉。

 

       但对我来说,最难过的还是夏天。

 

       炎热的酷暑,是适合在学校小卖部买一根冰棍,捎带一瓶水,然后坐在篮球场边上,看着喜欢的男生跳跃投球,再小心翼翼地把水递上去。我就经常坐在那里,和闺蜜手挽着手,张望着,今天郑在玹有没有下楼打篮球。

 

       其实,一周也就只能在球场上遇见两三次,我每次也不会刻意把目光在他身上停留。

 

       因为太熟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本来就是初中同桌,然后一起考上了最好的高中,他在一班,我在二班。

 

       他是风云人物,一堆学姐学妹争抢着给他送水送糖,我就只能在一边,当他的目光和我的目光交汇的时候,点点头,笑一笑,就好像从来都没有熟悉过一样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其实也不差,从上了高中开始,总有人在表白墙上写一长段话,最后结尾都是祝我和郑在玹幸福,但是没有人会冲到我面前,大声地喊我喜欢你之类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从来都看不穿郑在玹的想法,也只是在和姐妹聊天的时候无意提起他,大家都知道我们很熟,只当学校里不见面是在避嫌,在很多人眼里,我们就是在一起了,没在一起也是双向暗恋,明显的很。

 

       可是在我心里,他就是没表达过喜欢我。

 

       虽然也有几次痴心妄想吧。

 

       比如,他的朋友圈里,只会出现我一个人的名字;在我提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,他从来不会拒绝,甚至还会给我带喜欢的口味的奶茶;又或者是在发烧的时候,永远是他第一个把我的作业带回家,然后看着我关窗吃药,告诉我多喝热水,然后去泡个澡。

 

       但就是没拥有过,没拥有过他对我的不一样,也没拥有过他任何喜欢一类字样。

 

       甚至我连别的女生的勇气都没有拥有过,在广播站大喊一次“郑在玹我喜欢你”,冲到他面前递上一张情书,然后学着日剧一样的腔调“请接受我”,又或者是往他的座位里狠狠地塞巧克力,你都没有做过。所以,连一次完整的拒绝都没有听过。

 

       在这种聒噪的夏日,正是许许多多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,也是他最受到瞩目的时候,所以,你最讨厌夏天了。

 

 

 

二、没妄想

 

 

       总有人会没有眼力见,也总有人喜欢直言直语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就经常,收到学妹要转交的情书,那个时候,我就会觉得,我是电视剧里的女二号,美强惨本人。明明自己已经足够好了,可是偏偏就是要做这种助攻,还吃力不讨好的工作。我真的想当一次恶女,然后把情书偷偷撕碎,扔到垃圾桶里,这样,郑在玹就不会和清纯可人的女一号在一起了。但是,我从来没妄想过,摇身一变成为他的女主角,所以我没有理由,也没那个必要去做恶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但是,总有人会在你烦躁的时候,出现打乱你的脚步。

 

       那天,我和郑在玹单方面的吵了一架。根本不算是吵架吧,因为他好像也没生气,也没感觉。

 

       因为什么,我已经记不太清了,反正就是一个男生在你们几个的群里和你吵起来了,然后就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   :“你喜欢郑在玹太明显了,你自己不觉得吗?”

       :“别太过分了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我当时就脑子嗡地一下,就好像是,一直绷紧的弦突然间被什么东西扯断了,又好像是引燃了导线,脑子里炸了一个工厂。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气,没由来地生气,然后又很明确地和郑在玹表示了,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他。

 

       为什么这么口是心非呢,可能就是因为太过于珍惜,因为珍惜这段时间很长的友情,所以不愿意因为我单方面的喜欢,就直接剪断。

 

       这就是人们常说的,最好的朋友不可能成为恋人的原因吧。如果不是双向的喜欢,只是一方的情愿,捅破了窗户纸,再想回到以前的状态,就一点都不可能了。所以,我根本没妄想过,要和他进一步发展,就悄悄地,把喜欢这件事埋好,等到自己结婚那天,再偷偷告诉他。

      :“郑在玹,你不知道吧,在我遇见对的人之前,我喜欢了你好多年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就是在这种极度难过担心又害怕的时间点,又有学妹拜托我帮忙送一下礼物给郑在玹学长,我也当然很没好气地回了一句,虽然现在看起来做的不太妥当,但是当时就是孩子气又幼稚。

       :“我和他不熟,如果你真的想让他记住你的话,就自己去跑一趟不行吗?”

 

       谁知道对面学妹也是个火药桶,可能也是筹划了半天要怎么送礼物比较得当,所以也因为这事儿很冲,直接把礼物甩到我的桌子上。

       :“切,拽什么拽,要不是因为你和郑在玹学长熟,哪来的人气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如果那个时候,郑在玹没有出现,可能我还会继续平静,然后隐藏的很好,继续和他做好朋友,当一辈子的好朋友。可是他出现了,就刚好在我们班门口,拿着我最喜欢的酸奶,直接一跨步走了进来,坐在我的桌子上和学妹平视。

 

       那个学妹也有点吓到了,眼神躲躲闪闪地,又赶紧从我的桌子上捡起那份精致包装的礼物,递给郑在玹。

       :“学长,我喜欢你好久了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我第一次看到郑在玹那种表情,其实还挺帅的,一边的嘴角微微扯动,冷哼了一声,把酸奶塞给我,然后压根就没伸手接礼物,装作没看见一样回头跟我搭话。

      :“以后这种事情,不要再答应她们帮忙了,我只会看我喜欢的人,只会和我喜欢的人说话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我只是点了点头,把吸管插进了酸奶,一口一口地嘬着,满脑子都在想郑在玹刚刚说的话,但又不敢多想,谁又敢在单恋的时候痴心妄想对方也是喜欢你的呢。

 

       就这么好哄,连甜枣都不用给,只要他出现在我面前,我所有的不愉快都会变成心尖跳舞的糖,甜蜜又悸动。

 

 

 

三、没心动

 

       那天晚上又聊到深夜,也不知道都在鬼扯些什么,但是我就是不想睡觉,也不想终止话题。但是当他拿哄小孩子的语气和我说话的时候,我就败下阵来。那两条语音,就算是不喜欢他了之后,也没舍得删掉。

 

       是我用撒娇跟他说,一点都不困,不想睡觉,问他为什么还不睡觉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:“我是大人了,小孩子就是要好好睡觉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不听话的小朋友许愿都不会灵的哦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那晚,我能听到黑夜里的蝉鸣,更能听到我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交织,是个好梦,当时的他,也会不会像我一样,做个美梦。

 

       在吵过架之后,他就经常来我们班玩了,都能和我附近的男生打得火热了。我也很喜欢他坐在我身边的感觉,风带进来,把他身上的薰衣草洗衣粉香,全都送到我身边,扑进我心里,再满满地扎根种出一片薰衣草田。

 

       假期的时候,我第一次想要学化妆,就想到要先买个口红试试手。在一大片红中挑花了眼,就给郑在玹拍了照片。因为将近十分钟我都没有收到他的回复,所以又同时给几个闺蜜发了消息,她们都有自己的审美眼光,可是我最后还是盼来了郑在玹的回复,选了他喜欢的颜色。他还跟我拿《红楼梦》开玩笑,学着贾宝玉的腔调。

       :“还是改不了这爱红的毛病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这位妹妹,我好像在哪里见过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我没敢搭话,我不想做他的林黛玉,明明知道他是玩笑,也不敢冒险让他再一次了解我的心意,可能这也就是他在那个年纪,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感情的原因,也可能是郑在玹根本就没有心动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我不敢说,在那个年纪,这种心痒痒的感觉叫不叫心动。但在那个年纪的认知里,是心动了的,在现在这个年纪,回忆起那些事儿,有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,但还是能想起,蝴蝶飞在心上,用指尖给心脏抓痒的感觉。

 

       郑在玹在那个年纪给我编织了一个梦,又让我在梦醒时分,不敢再心动。

 

 

 

四、没想到

 

 

       因为谁都没有表达,所以谁都不可能向前迈步。

 

       在学业的紧张气氛里,我渐渐忘记了,什么叫喜欢。可能是等累了,太久没有收到答案,也可能是倦了,不想再在没用的事情上下功夫。他还是照常找我,跟我扯今天哪个小姑娘好好看,昨天哪个学姐盯上他了之类的,我再也没有酸酸涩涩的感觉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或许,一年前的我自己压根就不会想到,我也有没感觉的那一天。

 

       就这样飞逝的日子,追也追不回,我们俩又巧合一样地考上了同一所大学。如果换在刚刚高一的时候,我会认为这是缘分的指引,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,我隐藏在心里很久的秘密。但是,等到真的大学入学,十八岁的那一年,我没了那种想法。当年没有冲动一次,长大了就失去了再冲动一次的勇气。

 

       军训的时候,我认识了同届舞蹈系的董思成,他真的很好看,跳舞也好看,整个人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,是林中仙鹤,又是草莓一样,说话也好听,眼尾微微上扬,又像是狐狸一样勾人。他整个人都有一种缓缓的,不急不躁的,温文尔雅的感觉。只要坐在他身边,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温暖涌上来。他身上,也有好闻的味道,但不是薰衣草洗衣粉了,是香皂和柔顺剂混合的气味,虽然舒适不能用来形容人,但这是对他最好的形容词没错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从认识了开始,我就经常和董思成一起搭伴去食堂吃饭,或者一起去探秘美食街,他总会记住你的喜好,先排到队伍里,然后冲我招手,两个人说说笑笑。一开始,他是有点慢热,害羞的小孩,但是熟悉了之后就会发现他也是很有梗,很会逗人开心的人,一笑起来还会看到没摘掉的牙套。是青涩的大男孩,是刚刚成熟的青苹果,不需要满分的甜度,清爽和酸劲就足矣。

 

       不知不觉就好久没和郑在玹联系了,但我知道董思成和郑在玹是一个寝室的,所以不联系郑在玹也不会担心,可能如果再不出现点什么事情就快要把他忘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一到这个时候,就总会出乱子。

 

       郑在玹那天喝了好多好多的酒,隔着电话我都能听出酒味儿,他在电话里嘟嘟囔囔地,非要我过去接他才行。但毕竟我是女生,走夜路还是很害怕,而且一个人,也不可能把醉醺醺的郑在玹搞回寝室,所以你就给董思成打了电话。

       :“喂,思成,你能出来一下吗?我在你们寝室楼下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董思成压根就没问什么原因,头发还是乱乱地,裤脚还翘起一点,眼睛亮亮地,跟天上的星星比可能都毫不逊色。但是,我只是想让他帮个忙而已,我好像看到他脑袋上的狗耳朵耷拉了一下,然后听到了一句哦。因为太可爱了,所以忍不住就揉了揉他的头发,捏了捏耳朵。马上,董思成的耳朵就红了,我以为是用大了劲儿,结果他连忙摆手说不是,还憨憨地挠着头冲我傻乐。

 

       到了郑在玹喝酒的地方,我本来是准备直接把他拽起来的,但是他一个用力,就直接把我拽进怀里,死死地抱住,我整个人坐在他的大腿上,脸烧的通红,还不忘了看看董思成,他脸色也不太好。当时,我唯一的想法就是赶紧推开,然后和董思成解释清楚,或许,是有一点渣吧,就是还没和郑在玹说清楚,又对另一个男生有了心动的感觉。其实也没必要和郑在玹说清楚,反正他从来都不清楚,我到底对他是什么感觉。

 

       郑在玹的力气还是要更大的,只是拽着我,然后在我耳边呼气,过了一会儿才开口小声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:“你知道吗?我喜欢了你好多年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看着你和董思成走得那么近,我不开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看着你每天和别人聊天,不理我,我不开心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我有那么一瞬间的徘徊和难过,但后来被浸满的可能最多的只有遗憾。回不去了吧,因为好像出现了更在意的人,也好像有比他更适合我的人出现了,没有必要再谨慎小心又难过的守着自己的心意了。明明是我想好的台词,却偏偏在这么不合适的时候,从郑在玹嘴里说出来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:“我喜欢你的时候,你没有表达你的喜欢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你错过我了之后,才捡起对我的喜欢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已经来不及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初恋就像鼓脓的痘痘,刚挤出来的时候没什么感觉,但是用指尖温热的触感触碰之后,才会感觉到疼。

       不要再给我温暖了,也不要再折磨下去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董思成不知道我和郑在玹说了什么,但看他也不是很好奇,在折腾着把郑在玹送回寝室之后,我把董思成又叫住了,我很明白我现在想要的是什么,也不想再像小的时候一样,因为担心,错过了这么多年。

       :“董思成,我喜欢你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把没有传达过的热烈的爱,和新的对未来的期待,全都给面前这个紧紧拉住我的手的少年,把夏天没有存下的喜悦,全都用恋爱来弥补。

 

       和董思成谈恋爱,真的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,我偶然间听到董妈妈在喊他昀昀,然后就把一直喊着的思成也换成了昀昀,每次一叫,他就会耳尖泛红,整个人的状态就还是高中生的样子,幼稚又可爱。

 

       他也很细心,在我们大四搬出学校之后,会把家里的冰箱都填满,只有有缺的地方都马上会被他买新的食材装进去,在我和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,我问他为什么要装得这么满的时候,他捏了捏你的手,把你搂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:“因为想要想象和你结婚之后的样子,要把你当小孩子一样宠起来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当然心动的事情不止两三件,我再也不会因为不确定而疑神疑鬼,董思成会主动和身边人介绍,我是他的女朋友,也会断绝和对他有心思的学姐学妹的来往,我想吃醋发脾气,却发现董思成连醋都没给我倒。

 

这么温柔的人,就是适合结婚,然后过一辈子。

 

      和董思成结婚那天,我穿着曾经梦想的婚纱,擦着董思成挑的口红,又见到了好久没见的郑在玹,虽然还是好朋友,但是就像我之前所认为的那样,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。但我还有一句话没说,最后还是要告诉他的。

       :“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,我喜欢了你好多年。”

       :“但是,从好久之前开始,我就忘记了该怎么喜欢你。我有了在意我,我也在意的人,也祝你早日找到幸福,有情人终成眷属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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